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属于公司的紧密层,分公司没有独立核算的资格,一切服从总公司,挂靠的公司不一样,它属于分散层,自己独立核算,只不过利用总公司的资质参加投标罢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024-04-03 11:12
不合法。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并不存在法人主体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行为结果都由总公司承担。
2022-08-26 16:20
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属于公司的紧密层,分公司没有独立核算的资格,一切服从总公司,挂靠的公司不一样,它属于分散层,自己独立核算,只不过利用总公司的资质参加投标罢了。
2020-10-13 13:50
不是。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属于公司的紧密层,分公司没有独立核算的资格,一切服从总公司。而挂靠的公司不一样,他属于分散层,自己独立核算,只不过利用总公司的资质参加投标罢了。
2022-09-27 16:18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不同是: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
3.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不同。
2022-10-15 16:49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
1、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
2、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不一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3、合同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