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经过部队。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022-08-23 09:20
2022-08-24 10:10
一方是军人,一方不是军人的必须经过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军人离婚比一般公民要慎重些。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于调查证明材料的规定》第一条规定:申请离婚者须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个规定是根据部队的特定情况而制定的,对离婚者的要求比地方上严格。军人要求离婚,经部队组织批准后,如双方同意离婚,应到对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是军人一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就要到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22-08-30 14:54
2022-08-22 14:12
不需要,军人自己保留即可。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2022-08-20 14:58
需要的。
1、军婚离婚的,军队人员的一方需向组织写出书面离婚申请,一般干部和士官需要经团以上政治机关审批。
2、部队政治机关在判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女方提出离婚的,离婚申请应有双方签字,协议书也可,注明明确财产、子女抚养等),应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3、政府民政部门,明知双方有一方系军人的,应查阅部队证明后再给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