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有哪些

法律顾问 2024-03-28 14:38 标签: 清偿 顺序 合伙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陆娅律师

陆娅律师

上海天知澜律师事务所

损害赔偿 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