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被打受伤了,怎么做鉴定

刑事辩护 2026-08-30 11:39 标签: 鉴定 受伤

遭受他人殴打伤害时首先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案件的立案请求之后,会依法为受害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同时也会明确告知当事人需前往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势鉴定。
关于申请伤情鉴定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
1、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授权鉴定委托书;
3、完整的入院病历记录;
4、及时的出院病历记录;
5、详细的出院小结;
6、病历档案册;
7、具备法律效力的疾病诊断证书;
8、损伤初期以及治疗终结阶段的系列X光片、医学影像CT检测结果及其诊断报告;
9、可能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韩冰律师

韩冰律师

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商事犯罪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大要案辩护 金融犯罪辩护 企业刑事合规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