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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发生关系判几年

刑事辩护 2026-11-06 10:08 标签: 十四周岁 未满 几年

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发生关系,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从重处罚。不管对方是否自愿与其发生关系都构成强奸罪。若有自首、谅解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发生关系前当事人确实不知对方未满十四周岁,如对方瞒报年龄或发育明显超过十四岁,可减轻当事人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王忠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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