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职工赔偿培训费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工伤 2026-05-19 16:38 标签: 培训费 赔偿 职工

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陈黎律师

陈黎律师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