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法院移交公安规定

其他 2026-07-08 16:40 标签: 移交 公安 法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中对于要求将相关案情移送至公安部门进行处理的相关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到犯罪行为,并且其中侦查确认的相关事实可能会对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以及责任承担产生直接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五款的明确规定,法院应当决定对该案件暂时停止审理,并把相关犯罪线索移交至对应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待刑事程序结束后方能重新恢复审理工作。
其次,审理过程中如发现有可能涉及违法活动,但是其不符合成为民事责任承担依据的条件,此时作为民事被告方的单位并无任何过失行为,因此无需为其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应将整个案件移交给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王振国律师

王振国律师

广东大与德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 公司法务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建筑工程 损害赔偿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