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可以做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025-01-13 09:38
可以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购买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1、发生工伤可以用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没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劳动者应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到劳动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及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该两份鉴定结论出来后可先向用工单位针对工伤待遇进行协商,若用工单位不给予,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3、向劳动仲裁申诉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可提供招工表、两人以上证人证言、工作证、工作服等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件、物品等。4、如果经认定属于工伤,应享受医疗费、工伤津贴,如果被评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照伤残等级应享受伤残补助金,如果想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再主张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024-06-13 11:15
不可以。
伤残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一种,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造假。
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2025-03-14 16:26
未作工伤认定,当事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以下劳动争议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在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期限从劳动者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算起。
2024-06-21 15:25
1、不可以,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其实是一回事,没有工伤认定,就不可以做伤残鉴定。
2、工伤认定后的鉴定结论书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劳动能力级别鉴定等级,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下设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一共分为十个等级,最重一级,最轻十级。
2025-04-18 09:38
可以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购买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1、发生工伤可以用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没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劳动者应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到劳动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及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该两份鉴定结论出来后可先向用工单位针对工伤待遇进行协商,若用工单位不给予,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3、向劳动仲裁申诉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可提供招工表、两人以上证人证言、工作证、工作服等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件、物品等。4、如果经认定属于工伤,应享受医疗费、工伤津贴,如果被评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照伤残等级应享受伤残补助金,如果想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再主张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