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须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以便被告能够在接收到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该院提交其作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各类证据资料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提交正式的书面答辩书以供该院审理参考。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据此,行政诉讼举证期限为十五日。
2020-11-29 17:43
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被告在提出答辩状时一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026-02-06 08:39
2025-03-25 16:11
2024-05-13 14:33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2022-08-09 15:49
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经过行政复议再起诉的案件,具体法律、法规如没有规定对复议不服的起诉期限,原告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具体法律、法规规定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起诉期限,依照具体法律、法规规定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