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不适用专属管辖。只有下列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三十三条 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11-14 09: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2024-05-30 14:5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
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025-04-03 22:45
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
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
1、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
2、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
2022-09-06 14:42
是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2022-09-01 14:36
后果为:
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