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监督主体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公民、工会、社区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2022-08-09 15:12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就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
2022-08-11 1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企业而言,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所不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制的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人,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是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对于非公司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行政“一把手”。
2025-12-20 14:35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的权利
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有权拒
2022-09-15 16:39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
2024-04-03 11:33
市级以下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房屋征收部门,常常是房屋拆解行动的主事人。
详细说来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房屋征收执行主体:
按照咱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对其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和补偿负起主要责任。
换言之,他们才是拆迁行动的核心力量嘛。
2.房屋征收部门:
尽管市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占据主导,但是房屋征收部门也是征地工作中的重要参与者。
此时,房屋征收部门或许会选择委托其他公司来进行拆迁事务的执行。
这里面,负责执行的公司必须为他们的行动及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