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有误由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
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08-09 15:22
2025-06-06 16:58
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2024-06-11 15:48
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2026-03-16 14:41
在此次农村拆迁过程中,倘若没有宅基地持有资格,但居民个人独自拥有房产,那这类状况下的房产无疑应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并有权获取相关的合理赔偿。
另一方面,若既无宅基地亦无房产的话,通常情况下并不符合享受搬迁安置政策的条件。
此外,如果个人持有土地所有权,就可作为生产安置的对象,享受标准化的安置或补偿待遇。
赔偿金将首先用以安置所需的相关人员,如有剩余资金,其分配方案需依照村名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
至于部分既无房产、又无土地和宅基地的人士,他们通常被视为空挂户口,因此在此类局面下,他们极少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可知,土地补偿费的权益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
2025-05-28 14:55
过户的宅基地可以通过以下流程确权: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