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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要上班的算童工吗

劳动工伤 2025-10-22 16:18 标签: 童工 自愿

“童工”泛指未满16周岁,其与雇佣方或个人之间就劳动关系达成,且从事具有经济收益性质的劳动力活动,亦或是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少年、儿童。
相对而言,“青少年工人”则是任何超出上述定义所提及的儿童年龄,但尚未达到法定成人(即年满18周岁)的工作人群。
至于我们所提到的“未成年工”,则特指年龄介乎于16周岁至18周岁之间的劳动工作者,他们与童工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李红律师

李红律师

贵州贵正(修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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