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08-18 15:56
劳动仲裁要经过下列程序:
1、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后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决定受理的,再开庭进行审理,由各当事人进行质证和辩论;
3、最后由仲裁庭依法作出裁决。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的,则作出相应的裁定。
2024-12-30 15:39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劳动仲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当事人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交仲裁申请,申请书应详细写明申诉人信息、被申诉人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等,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
审查: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若决定受理,将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若决定不予受理,将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开庭前调解与准备:在仲裁庭开庭前,仲裁庭会进行调解,尝试解决双方的争议。同时,仲裁庭也会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如调查取证、组建仲裁庭等。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将正式开庭。
开庭审理:仲裁庭在开庭前5日内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当事人应到庭参加,仲裁庭将听取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进行当庭调查、辩论,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若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将视为撤诉或缺席仲裁。
裁决:仲裁庭在审理终结后,将依法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裁决书应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等。若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4-11 14:45
劳动仲裁程序的时间在四十五日内。一般的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件复杂的,经审批,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于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事实清楚的一部分,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022-08-12 14:40
劳动仲裁的程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组成仲裁庭;案件审理;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仲裁裁决。
2024-11-27 09:39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