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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

征地拆迁 2025-05-22 16:00 标签: 高危 火灾 职责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
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人、消防设施设备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2.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应急逃生设施设备和疏散引导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4.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宇文倩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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