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行政处罚。处罚方式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2024-05-15 14:02
1.民事责任部分:
请注意,如果因为违法分包导致工程质量无法满足规范规定并且由此引发损失的话,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须共同承担起连带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赔偿损失的范畴应该涵盖诸如返工费用、拆除重建费用以及工期延误所产生的损失等等方面。
2.刑事责任部分:
需要引起特别关注的是,违法分包一直以来都是质量安全的重大潜在风险,如果不幸因此引发重大责任事故,那么涉事各方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负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024-09-18 11:02
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分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行为。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符合以下条件是合法的:
一、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
二、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
三、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
四、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是违法分包。
2022-08-23 14:28
法律后果为:
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2025-01-03 10:29
建设单位能直接分包,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
二、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
三、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
四、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是违法分包。
2024-12-21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