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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5-02-22 11:14 标签: 检察院 重新执行死刑

1、根据法律规定,重新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核实有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
2、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如果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工作规则(试行)》第十二条 停止执行死刑的原因消失后,人民法院决定对罪犯重新执行死刑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核实有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

宋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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