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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地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 2022-09-15 14:24 标签: 农村自留地 发生纠纷 处理

一方面,自留地本质上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另一方面,法院尚不具备受理该案的条件。法院受理类似案件应当实行“裁决前置”。双方对土地使用权有权属争议,应当先协商来解决纠纷。如协商不成,则必须向当地政府申请处理,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政府作出处理决定之后,仍然对处理决定不服,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河金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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