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招用劳动者时,需要对员工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以便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是否能录用。
从保证劳动合同正常履行所必须获知的信息角度出发,劳动者如实说明的范围包括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劳动者基本健康状况、学位学历;
工作履历、职业技能、执业资质等职业信息,以及部分必要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身份信息、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紧急联系人等。
用人单位有权在法定范围内获取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但是这种权利并非没有限制,涉及个人隐私且与履行劳动合同无关的事项,劳动者无需相告。常见的包括女性职工的婚姻情况、生育情况;
劳动者患有艾滋病、乙肝等健康状况以及性取向等,上述隐私类信息均受到我国法律法规的保护。除法定的特殊岗位外(如女职工岗位禁忌、特殊行业对劳动者健康状况的特殊要求等);
用人单位不得询问或要求劳动者提供该类隐私信息,否则涉嫌侵犯劳动者的个人隐私权,劳动者未如实说明也不构成欺诈,据此不予录用甚至解除劳动关系的,存在就业歧视及违法解除的法律风险。
并且劳动者的说明义务是有前提的,即仅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告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负有说明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主张该权利,劳动者无需主动说明;
用人单位也不能以劳动者未主动说明或隐瞒事实为由主张劳动者存在欺诈行为。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员工入职登记表、录用条件确认书等文件明确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022-09-19 13:57
劳动者对于与劳动合同没有直接联系的信息没有说明义务。
“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的具体内容范围为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就业现状、健康状况、竞业限制等情况,如实提供自己的居民身份、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证明。
对于用人单位提出涉及劳动者隐私权的相关内容,劳动者有权拒绝回答。因为用人单位仅能就“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相关事宜要求劳动者告知。
但是对本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学历状况、工作经历等与劳动合同有直接关系的情况,要如实予以说明。
2022-09-21 14:00
劳动者对于与劳动合同没有直接联系的信息没有说明义务。劳动者的说明义务是附条件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的是劳动者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
“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的具体内容范围为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就业现状、健康状况、竞业限制等情况,如实提供自己的居民身份、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证明。
对于用人单位提出涉及劳动者隐私权的相关内容,劳动者有权拒绝回答。因为用人单位仅能就 “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相关事宜要求劳动者告知。
2024-08-05 11:41
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前都应履行相应的先合同义务,劳动者在应聘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同样,劳动者自身也应积极履行如实说明义务,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的应聘信息应当真实,不得盗用他人身份信息,不得捏造学历、工作经验等不实信息。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学历技能、相关亲友是否从事与用人单位相同或类似的行业等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基本情况。
2022-08-12 11:18
医院履行说明告知义务的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且医院履行前述义务时,应当如实告知,并及时解答其咨询,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022-08-09 16:16
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1.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2.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3.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5.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6.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7.清正廉洁,公道正派;8.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