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有异议,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申请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协调;
2、申请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裁决;
3、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是争议双方对自己权利处理的一种方式,是私法自治原则的体现,所以,协商必须建立在自愿、平等、真实的基础之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2025-07-23 17:26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根据目前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
2026-04-24 09:41
拆迁可以拨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举报维权,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程序操作的违法点,或者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拆迁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或财产权益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4-09-25 13:41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根据目前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
2026-06-25 09:37
1、协商解决: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宅基地纠纷可以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4-06-03 15:15
拆迁维权主要针对补偿不合理的情况,被征收人对拆迁安置不满意觉得补偿不合理,最好的维权方式就是通过法律途径。
按照规定,拆迁房屋有权属纠纷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方案,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