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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终止及中断是怎样规定的

其他 2024-12-24 10:02 标签: 诉讼时效 中断 终止

诉讼时效终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 (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朱正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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