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024-06-05 14:25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2024-08-16 14:29
宅基地不够用可以申请其他土地建房。
占用耕地的,建房审批人口为3人及以下不超过110平方米,建房审批人口为4人及以上不超过125平方米。
使用其他土地的,建房审批人口为3人及以下不超过125平方米,建房审批人口为4人及以上不超过140平方米。
2024-10-30 09:13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依法取得的国家所有或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筑房屋并享有居住使用的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方式如下:
1.需建住宅的村民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根据村镇规划,对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核,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
3.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另外需引起注意的是,农民朋友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时,一定要根据所在地的有关具体规定先行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
2023-06-07 09:04
发生农村宅基地纠纷当事人双方首先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到当地乡(镇) 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在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4-08-24 14:53
申请农村宅基地证需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