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加班,用人单位不可以以此给予警告处分。
加班需要与员工协商,如果员工不同意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可以强行安排劳动者加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024-12-25 08: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知悉,雇主在排定加班事宜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涵盖与工会以及劳动者就此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同时明确要求每日工作超时不得超出一小时,个别情形之下,每天的总加班时间则不得累积至三小时,且整体上年度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截止本月为止的36个小时。
然而,以下几种特定背景条件下,劳动者不可拒绝加班:
即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者其他紧急状况发生期间,由于任务紧迫必须立即展开应对措施;
其次是当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甚至公共设施出现故障,对整个生产过程和公众利益构成威胁,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力量进行修复;
再者,若必需借用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假日停止生产之余来执行设备检查和保养工作;此外,在家防大事或者履行其上级组织调配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之时;
最后是在商品销售旺季之际,商务或供销企业需完成包括农产品采购、运输、加工在内的一系列紧要任务。
2024-12-18 09:30
根据中国现行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凡属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涉及到加班事宜的处理时,务必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具体而言包括必须与工会以及广大劳动者们深入交流和细致磋商;同时每天的加班时间不得超出一个小时的上限,如遇特殊突发状况每日加班时间也不能超过三个小时;而且每个月总共所能承受的加班时间也应当被限制在不超过三十六小时以内。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境下,雇员们仍然是有权拒绝参与加班任务的。
这也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几种情形:
遭遇大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或者其他类似紧急事件发生,为了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加以处理而不得不进行加班;当生产设备运转失灵、交通运输通道、公共设施出现故障,从而对正常生产经营及公众权益构成严重威胁,这时必须抓紧时间进行抢修作业以排除隐患;当需要利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的停工期来实施设备检修、机件维护,以保证日后的生产运营顺畅无阻;或者为了支持国家的防御紧急关键使命,积极投入其他上一级领导机构布置的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在商家、供销企业的做生意最忙的时节里负责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等紧急任务。
2024-04-07 10:31
警告处分通常会记入个人的档案中。对于公务员或其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警告处分是纪律处分的一种,会被记录在个人的干部人事档案中。这种记录对于个人来说是有影响的,可能会在未来的考核、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产生影响。
对于普通企业员工或非公职人员,警告处分是否记入档案取决于公司的内部规定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一些企业可能会将员工的警告处分记录在员工的个人档案中,而有些企业可能不会这样做。
2025-04-09 16:57
在法律上老板要求员工强制性的加班,员工是可以拒绝的;我国的《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加班做了明确的规定:
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必须是在确因工作需要,并经工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但如果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6-29 14:45
非特殊情况或紧急任务下公司安排加班,员工有权拒绝,拒绝加班不违法。
企业安排加班需要按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如不同意,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加班。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而且加班时间有限制,安排加班后还必须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加班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