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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行政诉讼 2024-10-10 14:26 标签: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决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孟子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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