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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完了公司还用赔吗

劳动工伤 2024-09-28 11:59 标签: 工伤保险

在工伤补偿事项完成后,用人单位可能还需承担某些额外费用的支付责任。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为工伤员工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则所有相关责任均须由用人单位独立承担,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是医药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其次,各方约定的停工留薪期限内,员工工资仍将由用人单位根据原有薪酬标准进行支付;
第三,若在停工留薪期限内,员工需要他人陪护,该项费用也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承担;
最后,关于在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用人单位应依照工伤人员所处地区的规定标准予以发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刘思宇律师

刘思宇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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