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案件;
2、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案件。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5-10-31 11:55
案件满足以下五种条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2025-10-20 17:14
下列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案件;
2、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案件。
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5-02-20 14:55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但法律在不同场合表述又有所不同。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2025-11-21 10:40
1、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赔偿数额、事实理由。
3、被害人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但是,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2-09-09 15:24
首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收取诉讼费,而民事诉讼要预交诉讼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案件成立为前提,民事诉讼是独立的诉讼;民事诉讼审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