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主体验收包括内容如下: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08-10 14:13
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2022-08-10 13:52
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2022-08-10 16:45
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2024-10-21 10:13
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2025-02-15 10:30
工程验收的程序大致如下:1、施工班组自检验收,在结束当天工程段之后开展的自查工作,并且要写明自查结果;2、项目部竣工自验收,这个阶段项目已经安装调试完毕,检查工程质量和设计是否符合要求;3、公司抽检验收,抽检验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不用全部检验,如果检查到不合格的地方,会按照流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