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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假到期作废合理吗

劳动工伤 2024-07-03 11:40 标签: 年假 作废 公司

公司年假到期作废的,是不合理的行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且经职工本人同意的,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文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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