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女工怀孕的劳动条件是有明确规定的。
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如果女工因怀孕不能胜任原劳动,有权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要求用人单位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合适劳动。
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另外,在怀孕七个月以上至休产假之前这段时间,公司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024-04-09 14:51
不合法。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
2022-08-11 08:39
怀孕7个月以上有明文规定不能安排加班,这是肯定的怀孕7个月以下可以安排加班,但加班应参照以下两个方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法不外乎人情,尤其是女职工处于三期内,企业考虑人性化一些,尽量不要安排怀孕职工加班;还要考虑怀孕女职工的身体状况,毕竟怀孕生孩子是人生大事,出现任何差错都有可能激化双方矛盾。
2024-09-13 09:53
不合法,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2022-09-16 16:26
试用期加班没有加班费违法。
试用期的劳动者享有普通劳动者的权利,履行劳动者义务。用人单位安排试用期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休息日工作的,应当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022-09-22 10:51
试用期加班没有加班费不合法。
根据我国劳动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加班没有加班费是不合法的,试用期的劳动者享有普通劳动者的权利,履行劳动者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