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查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顺序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具体包括:首先由当事人进行陈述,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其次,法庭会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进行作证,同时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接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等相关证据;然后,宣读鉴定意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最后,宣读勘验笔录,记录现场勘验的情况和结果。这一顺序旨在确保法庭调查的全面性和公正性,为后续的审判工作奠定基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2023-04-21 11:36
法庭调查的顺序是先由当事人陈述本人主张和简述案情;然后由法庭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再依次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2021-02-26 11:50
法庭调查的顺序是先由当事人陈述本人主张和简述案情;然后由法庭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再依次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2022-08-08 17:00
1、调查时间是调查资料所属的时间,也称( 客观时间 );调查时限是进行调查工作的期限,也称(主观时间)。2、调查时间是调查资料所在用的时间,调查时限是进行调查工作的从开始到完成任务的结束的时间点。
2022-09-28 16:40
配偶是第一法定继承人;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有权依法处分继承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分割遗产的,首先分为配偶所有制,共同拥有的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所有,其余为继承人。依靠除继承人以外的没有劳动能力、无生命来源的继承人的支持,或者对继承人以外的其他继承人有较多支持的,可以分配给相应的遗产。这意味着,如果抚养子女更多是为了父母,那么更多地将子女抚养成继承人作为继承人的人,可以获得适当的继承权。
2022-10-31 15:19
配偶是第一法定继承人;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有权依法处分继承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分割遗产的,首先分为配偶所有制,共同拥有的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所有,其余为继承人。依靠除继承人以外的没有劳动能力、无生命来源的继承人的支持,或者对继承人以外的其他继承人有较多支持的,可以分配给相应的遗产。这意味着,如果抚养子女更多是为了父母,那么更多地将子女抚养成继承人作为继承人的人,可以获得适当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