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为什么不直接起诉而是发律师函

法律顾问 2024-05-06 15:36 标签: 律师函 起诉

律师函,是律师接受客户委托而向对方当事人出具的评价某种行为或提出某种要求,从而达到当事人所希望的目的的法律文书,因此律师函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况下,律师函可以起到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效果,此时便具有法律效力。现实生活中,律师函还可以起到震慑对方制止不法行为、告知法律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党政律师

党政律师

河南聚智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