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2.经审查后仲裁委员会决定不立案的,会在做出决定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述人。
3.申述人可以在15天内向人民法院继续起诉。
4.决定立案的会在做出决定5日内通知申述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述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5.在开庭五日之前,会通知当事人。
6.开庭后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顺利结案,结案后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如果调解不顺利,则由做出的仲裁裁决决定,若不服一裁裁决,最终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05-17 10:52
劳动仲裁申请的程序如下: 1、以书面形式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2、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3、仲裁委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5、参加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
2022-10-12 16:41
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2021-01-31 12:13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2-08-19 09:03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写明双方基本身份信息、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请日期等;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进行相关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于五日内通知申请人。
2022-08-12 11:46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申请人在规定仲裁时效期间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受理仲裁申请后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开庭裁决;庭审;裁决前调解;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