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液小作坊是合法的,但是前提是在你已经获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正、商标注册证、环保评估可行性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并在当地技术监督局做洗衣液质量管控标准备案,可生产洗衣液。
这样才算合法的生产。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3-02-23 14:01
在家生产洗衣液是否犯法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自己生产洗衣液,如果不对外销售,不违反我国现有任何法律法规。但是如果打算对外销售的。必须先依法获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环保评估可行性报告、洗洁精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在当地技术监督局做洗衣液质量管控标准备案,可生产洗衣液。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注销营业执照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允许注销意见书,这时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在规定时限内,无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给你办理注销手续的。
由此可见,如果自己制作洗衣液进行售卖没有相关手续的,那么就是违法的。
2022-10-15 15:15
小作坊生产洗衣液要办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账户。
2022-09-22 15:49
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加工面积没有要求。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
(一)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在采购食品原、辅材料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并保存所购原、辅材料的名称、数量、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者联系方式等内容。不得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所用原辅材料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
(二)产品执行标准制度。生产的产品应当执行同类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有关规定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生产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标识标注。
(三)产品出厂检验、检查制度。生产报告检验,即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当在生产报告审查通过后,委托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依据产品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应当在产品出厂前对食品标识、感官指标等项目进行检查,并保存检查纪录。对售出的应召回的问题产品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召回。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制度。
2022-08-10 14:55
市民如发现黑加工点或销售假羊肉等食品欺诈行为,可拨打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2022-11-22 11:25
小作坊最怕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市民如发现黑加工点或销售假羊肉等食品欺诈行为,可拨打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