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兼职要签劳务合同吗

劳动工伤 2024-04-19 10:55 标签: 兼职 劳务合同

作为兼职工作者,如涉及非全日制雇佣,则应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明确其工作性质及与其所在公司之间的各种权益及责任等方面的事项。
另一方面,若兼职涉及到以劳务形式进行的工作,则应签署劳务合同,这将促成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达到共识,进而形成关于某一特定劳务及其成果的相关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王娟律师

王娟律师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法律顾问 劳动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