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023-06-07 11:31
担保人承担责任有期限规定,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应当先由担保人和债权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上协商确定,如果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
2021-02-04 16:08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2022-08-20 14:11
担保责任有下列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2022-08-29 08:51
高利贷担保人的责任与一般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大致上是一致的,如果年利率没有超过24%,或者是没有超过担保期限,担保人应当与借款人承担一样的责任。
2026-01-04 13:54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
(一)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三)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份额,应当根据担保人与主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过错进行确认;
(四)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的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