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责任有下列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022-08-22 11:17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2021-02-04 16:08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2022-08-29 08:51
高利贷担保人的责任与一般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大致上是一致的,如果年利率没有超过24%,或者是没有超过担保期限,担保人应当与借款人承担一样的责任。
2022-08-20 11:46
债务的担保包括:
1.人的担保。是指以一定民事主体的资信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2.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项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了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
3.金钱担保。是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4.反担保。是指在商品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经济往来中,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提供担保。
2022-08-22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