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包裹双方当事人共同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但是其一方当事人的个人工资等个人收入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4-06 14:00
在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但仅限于因双方共有财产而获得的,或由一方个人财产获得,且双方约定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2022-08-09 13:58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付出劳务等产生的收益、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根据我国相关法条规定处理,即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而对于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022-08-12 14:00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2023-04-10 10:09
2023-05-15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