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说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依属总公司,应当偿还总公司的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022-11-25 10:57
“子女欠钱父母是否需要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的,需自己承担责任。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父母还钱,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 2、如果子女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
2021-02-19 10:22
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由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可以得知,如果公司欠款不还,是可以追究其责任的。当公司丧失了清偿债务的能力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对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申请破产清算。
2022-09-05 15:42
公司法人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承担债务。 1、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 2、法人财产是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法人的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人财产有限责任
2022-09-13 13:57
公公经济上完全独立,他的欠债与其他人没有关系。 如果有证据,公公为逃避债务,将自己的收入都交给了儿子,而且将自己的财产也转移给了儿子,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查封其儿子的财产。 成年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自己承担责任。成年人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债主)只能让这个成人年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亲属还钱,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2-09-26 14:34
子女所负债务属于子女个人债务,原则上与其父母无关;但是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