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变独资,相当于公司变更。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依据《公司登记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2022-08-11 11:05
成立合资公司的流程为:1.两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确认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合作。2.两家公司制定了合作协议,以明确和今后的经营策略,即登记、股票等;3.两家公司需共同制定合资经营公司章程;4.两家公司应当对拟设立的合营企业的章程进行内部审批,同时为拟设立的新公司进行预先审批等准备工作。5.两家公司应当举行股东会,宣布新合营企业的成立和公司章程是否通过,并公布新合营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6.两家公司需要指派经办人到工商局提交申请,办理新成立的合资经营公司注册,申领营业执照,办理税务报道,申领税务登记证等。
2022-08-19 16:11
“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指有一-个投资主体并且是个人出资,按照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开办的企业。合资企业: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按照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开办的企业。
2、经营方式不同:个 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人投资独立经营。合资企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合作经营.
3、利润分配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者个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资企业投资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经营,按出资比例,分享成果,共担风险。
4、投资人人数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数仅为-人,合伙企业为二人以上。
5、责任承担有所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仅由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2023-09-07 16:22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有如下的流程:(一)会议筹备阶段: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2、会务组织;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4、准备会议资料。(二)会议通知阶段,对股东进行通知。(三)会前检视:1、修正会议议题;2、印发会议资料;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2022-11-30 11:34
个人独资公司注册方式如下:
一、具备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注册个人独资企业需准备的材料:
1、投资人身份证明原件;
2、确定公司名称的“字号”(3个以上备用);
3、经营场所;
4、自报注册资金数额;
5、前置审批的专项批件。
三、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流程:
1、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准备:
需要办理的手续是:核准名称——申请登记——办理税务;先自己想好几个名字,一个是主要用的,其它的是后备用的;去工商部门查询核准,得到核准的商号后,持核准通知书和办公场所的租赁协议或合同(自有的话,复印产权证和同时持原证),直接去当地工商局就办理登记就行了。
2、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地点:
对于适合办公的地方的话,大小没有限制;至于地点,一般来说工商部门不批准在居民楼里面的开的;而且申请登记后,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会上门核实场地情况。
3、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流程:
办理好工商营业执照后,持营业执照到公安局印章管理部门,办理一个印章准刻证,就可到公安局指定的地方刻一个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了。然后执营业执照和公章到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登记后,再办理发票领取手续,就可领取发票了。
四、个人独资企业税务政策:
个人合伙企业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实体,不以企业名义对外承担责任,而是由所有者对外承担责任。
2、个人合伙企业的收入总额减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金额作为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使用5%到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1-02-04 10:11
能,把全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一般可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处理。如果是非全资子公司,应当先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全资子公司后,再进行吸收合并。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就是相当于把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都转入母公司。一般做法是先把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均转入母公司(其中负债的转移需依法经过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程序),然后再把已经成为空壳的子公司注销。会计上是作为收回投资进行处理。这种方式可以保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而不受到一般企业“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非全资子公司因为还存在其他股东,所以先要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单一股东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后才能进行吸收合并操作。也可以约定由子公司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子公司少数股权换取母公司增发的股权,但在具体操作中也是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换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少数股东变为母公司的股东;第二步是母公司吸收合并已成为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