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离婚登记只能在当地民政局办理吗

经济纠纷 2020-09-19 17:35 标签: 离婚登记 当地民政局

不一定,离婚不一定在本地办理,离婚有两种途径,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办理时需要携带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李清安律师

李清安律师

湖北正典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法律顾问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