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情况是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盗窃罪的;没有证据证明有盗窃的犯罪事实的;盗窃行为人不会实施新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小的,不符合逮捕的条件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2022-08-12 14:03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24-04-07 13:51
检察院不起诉有三种情形:
1、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法》第十六条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3、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2-09-14 15:01
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后的处理是: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但在补充侦查后仍然无法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取保或者直接释放当事人,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2-08-11 10:58
检察院不予批捕后,还可能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不能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告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2021-04-24 13:46
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况包含:
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3、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的。
4、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