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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案件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 2022-09-14 15:01 标签: 检察院 不予批捕 案件处理

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后的处理是: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但在补充侦查后仍然无法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取保或者直接释放当事人,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梁海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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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鼎信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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