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
1.首先我们用百度搜索商务部官网,打开后,找到“业务统一平台”,点击进入后进入“企业端”。
2.企业端页面的下半部分,我们可以找到“对外经营者备案”。进入备案登记,点击“备案登记按钮”。
3.接下来选择备案机关和备案方式。一般备案机关要选择企业所在地的地级市的外经贸部分,备案方式选择“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4.上一步提交后,进入信息录入界面,我们按照要求一一填写。红色标记项是必填的。
5.提交信息,并且打印表格,打印一定要注意正反面打印,然后签署日期,加盖企业章,我们的“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就准备好了。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2022-08-11 14:1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实行属地化管理,应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2022-08-09 14:13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实行属地化管理,应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咨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2022-08-10 14:29
所谓贸易顺差是指在特定年度一国出口贸易总额大于进口贸易总额,又称出超。贸易顺差就是在一定的单位时间里(通常按年度计算),贸易的双方互相买卖各种货物,互相进口与出口,甲方的出口金额大过乙方的出口金额,或甲方的进口金额少于乙方的进口金额,其中的差额,对甲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顺差,反之,对乙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逆差。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经济的增长对外依存度过高。
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该国经济的增长比过去几年任何时候都更依赖于外部需求,对外依存度过高。巨额的贸易顺差也带来了外汇储备的膨胀,给本国货币带来了更大的升值压力。
2022-08-10 14:29
(一)实行全国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的原则
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是指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制度。对外贸易政策措施只能由中央政府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自行制定。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包括:方针、政策的统一;法律、法规的统一;各项外贸管理措施、制度的统一。
(二)维护公平、自由对外贸易秩序
但是,自由并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应建立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平等、有序、公平竞争的基础之上。任何在中国境内从事对外贸易的经营者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
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对进出口设置、维持禁止或者限制措施。
2022-10-22 10:57
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1、百货。2、文化办公用品、纸张、办公设备等。3、包装材料等。4、工艺品。5、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化学试剂、化工百货等。6、五金交电。7、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电讯器材、电讯电材、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等。8、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等。9、电脑、计算机软件及配件、印刷制品等。10、食品等。11、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仪器等。12、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等。13、装潢材料、建筑五金等。14、家具。15、纺织品。16、酒店设备等。17、化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