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的程序: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5、征地补偿登记;
6、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7、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8、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2021-01-14 18:22
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2021-01-14 18:24
2023-04-21 16:50
申请农村宅基地的程序是:1、领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2、国土部门对宅基地进行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3、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4、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5、颁发土地证。
2023-05-19 09:13
申请农村宅基地的程序是:1、领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2、国土部门对宅基地进行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3、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4、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5、颁发土地证。
2024-05-18 11:27
一、执法部门发现、接到投诉和举报后,应当立案查处。
二、应当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主动出示证件,作出调查笔录。
三、要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需要组织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四、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进行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