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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二、申请。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抚养权、财产有适当处理。三、审查和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贺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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