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重整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等情况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停业整顿的救济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2023-06-02 08:45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3-06-15 16:40
注销公司的流程是什么法律分析:注销公司的流程为:第一,公司负责人申请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第二,公司负责人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文件。第三,申请人进行公司注销的登报公告。第四,申请人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2022-08-31 08:54
2022-08-25 13:47
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最低人数的规定。我国公司法既规定了发起人的最低人数,又规定了发起人的最高人数限制。规定后者主要是为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防止一些人通过设立公司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024-02-20 15:56
股份公司的清算程序如下: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2、成立清算组;3、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进行公告;4、通知召开债权人会议;5、确认破产财产;6、支付破产费用;7、清算结束后,登报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