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效力有:
1、代位权成立的,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2、履行完毕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2023-04-18 13:45
从合同有效的前提是主合同有效。有效的主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合同不违背公序良俗;4、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020-10-09 13:57
商品房预售的效力的确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商品房预售需具备4个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等。
2021-04-29 15:52
借款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要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除了当
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无效以外,下列情况也会导致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2-08-11 11:47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022-08-12 09:51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确定是:
1、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2、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3、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依法成立的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