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的中止与终止程序需注意以下事项:
1、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中止清算程序,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清算终止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022-08-09 10:06
“中止和终止的区别和主要是:
1、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
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
2023-05-08 16:03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有三个区别:1、发生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时效中断则是在时效开始之后任意一个时间段都可以发生;2、发生的原因不同。时效中止是因为外界客观原因导致出现的情况,而时效中断则是当事人的行为;3、时效不同。时效中止后,已经经过的时效仍然有效,而时效中断则是时效期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2022-08-12 16:59
(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2022-08-12 14:33
进行清算的公司应按照以下7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四是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损失。五是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担保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六是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有余额的,按照出资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分配剩余财产应视同对外销售,并确认隐含的所得或损失。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七是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2022-08-20 10:40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
1、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同时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公司财产情况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2、法院立案受理后,发布公告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
3、法院可依法直接审查公司是否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作出宣告公司破产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