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押三付一是违约金吗

合同纠纷 2022-08-12 11:13 标签: 合同 违约金

押三付一不是违约金。押一付三的概念是指押一个月的押金和三个月的租金,如果在租赁合同结束,退还房屋的时候房东进行检查发现房屋没有损坏的,就就可以把押金退还给承租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冯湃律师

冯湃律师

北京市隆安(顺德)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婚姻家庭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