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法院的上一级监督部门是谁

法律顾问 2022-08-12 10:25 标签: 法院

中国法院的监督可做如下归纳:

从监督的主体来讲,法院内部监督可大致划分为审级监督和行政监督两类。所谓审级监督即法律所规定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上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对下级法院案件裁判情况进行的监督,监督主体是上级法院,由合议庭、审委会等审判组织行使此项权力,因此,审级监督也可称为审判组织的监督。

所谓行政监督,是指法院内部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人员和组织对审判工作或司法行政工作所进行的监督。行政监督即管理者的监督。根据现行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诉讼法和法院有关制度的规定,法院内部的行政监督由院长监督、庭长监督、监察部门对该院和下级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以及其他司法行政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所进行的某一方面的监督构成。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二十九 监察部门应当从二审、审判监督中发现审判人员违法审判的线索。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三十 对涉及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监察对象的违法审判线索,监察部门应当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处理。

叶菡律师

叶菡律师

浙江汉萨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